鹤山市共和镇公房商铺招租竞投通告
我所拟将以下公房商铺以公开竞投方式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租商铺情况
序号 | 商铺地址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底价 (元) | 租赁年限(年) | 竞投保证金(元) | 商铺现状 |
1 | 共和镇共富路012号之八 | 101.35 | 1630.00 | 五年 | 4890.00 | 在租 |
2 | 共和镇共富路031号 | 90.00 | 1530.00 | 五年 | 4590.00 | 在租 |
二、竞投报名办法
自通告之日起至2019年09月03日17:30时止,有意向者可携带身份证件和现金到我所办公室(地址:共和镇平和路317号)办理竞投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的,不得参加竞投。
三、竞投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租竞投时间定于2019年09月05日(上午9:30),竞投地点在我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750-8300313。
四、竞投须知
1.本次公房商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2.竞价人必须在竞价前对标的物所有情况了解清楚。
3.竞价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和竞价规则,竞价人作出应价即视为了解本次竞价物的一切现状及成交条件,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4.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餐饮等对房屋有腐蚀性的项目,以及各类加工厂等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竞投人须在报名时如实向出租方申报具体经营项目,并取得出租方的同意)
5.标的物租赁年限为5年,由第3年起月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
6.竞价成功后,现场签订《公房商铺招租竞投成交确认书》,并凭该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订都视为违约,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投不成功和没有违约的,凭收款收据和身份证退还竞投保证金。
8.原租赁人如需参与竞价,必须一次性缴清原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9.每位竞投人只能带1人进场竞投,竞投人若委托代理人竞投,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竞投。
鹤山市共和房地产管理所
2019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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