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各非国有房屋业主们:
受疫情影响,各行业经济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精神,做好惠企惠民纾困工作,现倡议如下:
呼吁我市各非国有房屋业主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尽上一份力量。按照自愿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给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承租人房屋租金适当减免或延期缴纳租金。
温馨提示:凡减免租金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可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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