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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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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逐步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符合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等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性特殊行业人员的住房条件,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修定《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至6月6日,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致电:0750-8939620(来电请说明关于“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提供意见),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szj@jiangmen.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股(邮编:529700)。

  附件: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