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和健全我市人才安居保障机制,营造优良的人才发展环境,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制定《鹤山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5日,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致电:0750-8939659(来电请说明关于“鹤山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提供意见),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szj@jiangmen.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股(邮编:529700)。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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