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将以下公房商铺以公开竞投方式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情况
序号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底价(元) | 出租年限 | 竞投保证金(元) | 商铺现状 |
1 | 址山镇兴业街23号06002之1 | 75.00 | ¥2,150.00 | 5年 | ?6,450.00 | 在租 |
2 | 址山镇兴业街23号06002之2 | 40.00 | ¥1,150.00 | 5年 | ?3.450.00 | 在租 |
3 | 址山镇兴业街23号06002之3 | 185.00 | ¥3,150.00 | 5年 | ?9,450.00 | 在租 |
4 | 址山镇兴业街23号06002之4 | 60.00 | ¥1,700.00 | 5年 | ?5,100.00 | 在租 |
二、竞投报名办法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00时止,有意向者可携带身份证件和现金到我中心鹤城镇办公点(地址:鹤城镇彩虹新邨31号)办理竞投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投。
三、竞投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租竞投时间定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3:30),竞投地点在我中心鹤城办公点。咨询电话:0750-8939622。
四、竞投须知
1.本次公房商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2.竞价人必须在竞价前对标的物所有情况了解清楚。
3.竞价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和竞价规则,竞价人作出应价即视为了解本次竞价物的一切现状及成交条件,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4.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餐饮等对房屋有腐蚀性的项目,以及各类加工厂等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竞投人须在报名时如实向出租方申报具体经营项目,并取得出租方的同意)
5.标的物租赁年限为5年,由第3年起月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2%。
6.竞价成功后,现场签订《公房商铺招租竞投成交确认书》,并凭该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鹤城镇办公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订都视为违约,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投不成功和没有违约的,凭收款收据和身份证退还竞投保证金。
8.原租赁人如需参与竞价,必须一次性缴清原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9.每位竞投人只能带1人进场竞投,竞投人若委托代理人竞投,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竞投。
10.本次公开招租竞投结束后,剩余的闲置商铺,至下期招租竞投通告发布之日内,可采用以本次竞投通告底价“先到先得”方式进行招租。
鹤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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