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1月) | |||||||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2019年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对下列2家单位和2个自然人的行政处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50-8939609 传真:0750-8809810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 邮政编码:529700 | |||||||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决定日期 | 处罚结果 |
1 | 鹤住建规处罚〔2019〕1号 | 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 | 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项目施工 | 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 | 陆兆康 | 2019/1/25 | 责令停止施工,限期30天内改正以及罚款处理 |
2 | 鹤住建规处罚〔2019〕2号 | 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 | 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项目施工,欧伟明是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欧伟明 | 2019/1/25 | 罚款 | |
3 | 鹤住建规处罚〔2019〕3号 | 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 | 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项目施工,鹤山市展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 鹤山市展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陆逸强 | 2019/1/25 | 责令停止施工,限期30天内改正以及罚款处理 |
4 | 鹤住建规处罚〔2019〕4号 | 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 | 鹤山市沙坪街杰洲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鹏鸿油库扩建建设工程(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楼)项目施工,胡根洪是该项目施工单位鹤山市展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胡根洪 | 2019/1/25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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