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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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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和信息管理股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9396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局网页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2条,其中,领导分工类信息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部门文件类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2020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有3件,通过现场当面提交的申请有2件,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网上发布信息审批制度,由主要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各股室信息编写、审核和公开职责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

  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jmhszjt/gkmlpt/index)开设了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设专人负责专栏栏目内容的更新维护,保证工作信息及时更新,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列入局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4

3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9

289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1

-311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9

465234.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全面,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质量,积极探索运用新闻发布会、音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保障群众了解、参与政务决策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在鹤山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提供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住房保障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有效反映我市住房建设发展情况。

  (二)2020年会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