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单位 | 位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划拨价款 |
HHB2023-0015 |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沈海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鹤山段) | 40131.88平方米 | 公路用地 | 无偿划拨 |
HHB2023-0016 | 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 鹤山古劳镇、龙口镇 | 313945.68平方米 | 公路用地 | 无偿划拨 |
宗地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12933
联 系 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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