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鹤山鸿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春江明月花园”项目,该公司现拟对该项目高层3幢、高层4幢、高层6幢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该公司已向我局申报调整方案,现按有关程序将建设方案进行公示。
具体建设方案可在下述公示地点和网站查询。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阐明观点及理由,并需提供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于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前送至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意见投递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29700,书面意见投递联系电话:8881705。
公示地点:春江明月花园售楼部、施工现场、小区出入口
公示网址:/gzjg/sfbm/hsszrzyj/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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