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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两宗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位置土地出让用途面积(平方米)闲置认定时间闲置原因
1鹤山市文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鹤城镇小官田村委会城镇混合住宅用地36452.62016年11月7日政府原因
2麦旺球、孙见清、余华芳、陈爱连鹤山市共和平安大道城镇混合住宅用地6002016年11月3日政府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