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鹤山市一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土地复垦工作验收申请”,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等部门于1月5日开展了验收工作。并听取了土地复垦义务人和土地权属人意见。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月16日,共3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受理部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联系人: 苏小姐
联系电话:0750-8886465
传真:0750-8886465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
附件1:省道 S270 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鹤城小官田村至共和宝丰新城段)泮坑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报告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