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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鹤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意见及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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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鹤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反馈至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02668

二、听证会事宜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日下午3:00

2.地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专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目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从有效申请或邀请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遴选确定听证会代表,其中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规划有关情况的群众代表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四)报名方式

1.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

2.申请人在2023年2月15日前,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及建议。

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遵守会场秩序。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3:鹤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