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向我局提出“土地复垦工作验收申请”,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于1月18日开展了验收工作。并听取了土地复垦义务人和土地权属人意见。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3月2日,共3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受理部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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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道 S270 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鹤城小官田村至共和宝丰新城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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