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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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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位置土地出让用途面积(平方米)闲置时间闲置原因
1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雁山西山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19599.42000年12月25日政府原因
2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雁山城镇住宅用地600002003年1月20日政府原因
3鹤山市公用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竹朗村委会城镇混合住宅用地300192013年10月24日政府原因
4鹤山市公用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楼冲村委会城镇混合住宅用地614192014年8月22日政府原因
5鹤山市公用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竹朗工业用地225002013年10月24日政府原因
6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楼冲村委会城镇混合住宅用地55260.072014年8月29日政府原因
7鹤山市实盈投资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雁山脚批发零售用地266666.72011年11月4日政府原因

  我局已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