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位置 | 土地出让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1 | 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雁山西山区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9599.4 | 2000年12月25日 | 政府原因 |
2 | 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雁山 | 城镇住宅用地 | 60000 | 2003年1月20日 | 政府原因 |
3 | 鹤山市公用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 鹤山市桃源镇竹朗村委会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30019 | 2013年10月24日 | 政府原因 |
4 | 鹤山市公用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 鹤山市沙坪楼冲村委会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61419 | 2014年8月22日 | 政府原因 |
5 | 鹤山市公用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 鹤山市桃源镇竹朗 | 工业用地 | 22500 | 2013年10月24日 | 政府原因 |
6 | 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 鹤山市沙坪楼冲村委会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55260.07 | 2014年8月29日 | 政府原因 |
7 | 鹤山市实盈投资有限公司 | 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雁山脚 | 批发零售用地 | 266666.7 | 2011年11月4日 | 政府原因 |
我局已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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