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鹤山市一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土地复垦工作验收申请”,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并会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于1月25日开展了验收工作。并听取了土地复垦义务人和土地权属人意见。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4月14日,共3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受理部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联系人: 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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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涉及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鸵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附件2: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涉及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鸵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报告
附件3:附件3: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涉及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鸵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质量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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