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鹤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有关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机房维护及巡检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竞价。
一、采购内容、数量和要求: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机房维护及巡检 | 采购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服务期限:一年。 | 无 |
总预算金额:120000元整。
预算金额说明:该预算金额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设备、材料、运维、后续服务、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总预算金额。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非江门地区内注册的)应当在江门地区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方式
现场报价。报价人需在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交所有报价资料。在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只可以进行一次报价。
报价提交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机房维护及巡检实施方案;
3、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自行(自主)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四、报价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接收资料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名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 系 电 话:0750-8831102
点击下载:
附件2: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自行(自主)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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