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专项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2023年末专项债券余额32,000万元,其中:2019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5,300万元,用于鹤山黄宝坑地段土地收储;2022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16,700万元,用于还本支出2017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6,700万元(用于我市南部片区开发土地收储);2023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10,000万元,用于还本支出2018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用于我市南部片区元岗地段土地收储),上述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2023年相关地块有部分出让;2023年到期的专项债券10,000万元,已经使用2023年的再融资专项债券10,000万元全部还本。相关情况见附表1、附表2。
附表:
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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