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共和阁)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信息)公示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鹤山市共和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位置:鹤山市共和镇泮坑村委会;

  3、土地出让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4、土地面积:69869.25平方米;

  5、约定动工开发时间:2011年6月8日前;

  6、闲置时间:2012年6月8日;

  7、闲置原因:政府原因。

  我局已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