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碧桂园云天翠岸一街21号住宅,权属人:冯丽芳,不动产权证号:(2023)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40928号,宗地面积:1006.12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06.76平方米,基底面积:249.01平方米。现权属人提出由于地基问题,房屋出现整体倾斜,造成梁板断裂,向我局申请在原址拆除重建,并提交《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江房鉴字〔2023〕第522号)及规划方案,重建方案基底面积244.08平方米,建筑面积506.64平方米,层数不变,与原基底面积、原建筑面积、与四邻建筑间距基本不变,外立面风格与周边建筑基本协调。现按有关程序将该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具体建设方案可在下述公示地点和网站查询。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阐明观点及理由,并需提供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于公示期间送至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意见投递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29700,书面意见投递联系电话:8881705。
公示地点:鹤山碧桂园云天翠岸小区出入口、鹤山碧桂园云天翠岸一街21号出入口、物业管理中心、鹤山碧桂园云天翠岸小区公告栏,共四处。
公示网址:/gzjg/sfbm/hsszrzyj/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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