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鹤山鸿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春江明月花园”项目,现该公司以优化小区整体园林景观以及调整剩余未建低层住宅户型为理由,向我局申报调整该项目总平面图方案,拟调整低层3幢、4幢、8幢、12幢、26~31幢、52~59幢户型及周边园林景观等。调整后各项指标包括绿地率、密度、容积率等均符合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现按有关程序将该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具体建设方案可在下述公示地点和网站查询。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阐明观点及理由,并需提供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于公示期间送至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意见投递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29700,书面意见投递联系电话:8881705。
公示地点:小区出入口、施工现场出入口、售楼部、物业管理中心,共四处。
公示网址:/gzjg/sfbm/hsszrzyj/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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