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鹤自然征预公告字〔2024〕45号
因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鹤山段)建设需要,拟征收位于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丽水村、麦水村、下六村的集体土地,为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范围:本项目拟征收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丽水村、麦水村、下六村土地合共43.8626公顷,折合657.9390亩,拟征收耕地12.3030亩、园地34.1490亩、林地421.5270亩、草地5.0190亩、其他农用地180.3735亩、建设用地4.5675亩。
具体涉及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经济联合社0.0036公顷、折合0.0540亩;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四一股份经济合作社0.0775公顷、折合1.1625亩;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五四股份经济合作社0.0064公顷、折合0.0960亩;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五一股份经济合作社0.3057公顷、折合4.5855亩;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经济联合社1.9417公顷、折合29.1255亩;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村美股份经济合作社1.2885公顷、折合19.3275亩;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村头三队股份经济合作社0.3955公顷、折合5.9325亩;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村心股份经济合作社0.2043公顷、折合3.0645亩;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海坦股份经济合作社0.2135公顷、折合3.2025亩;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新村经济合作社、鹤山市古劳镇丽水村新村一队、丽水村新村二队、丽水村新村三队股份经济合作社8.8761公顷、折合133.1415亩;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经济联合社16.0552公顷、折合240.8280亩;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八队股份经济合作社1.4989公顷、折合22.4835亩;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白水坑股份经济合作社0.7216公顷、折合10.8240亩;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三队股份经济合作社0.4327公顷、折合6.4905亩;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四队股份经济合作社0.8935公顷、折合13.4025亩;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五一队、麦水村五二队、麦水村五三队股份经济合作社3.8790公顷、折合58.1850亩;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向南队股份经济合作社0.3349公顷、折合5.0235亩;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经济联合社2.7429公顷、折合41.1435亩;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湾屋经济合作社、下六村旺宅股份经济合作社0.7071公顷、折合10.6065亩;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湾屋经济合作社0.7789公顷、折合11.6835亩;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旺宅股份经济合作社2.5051公顷、折合37.5765亩。实际地类面积以本项目最终征地核准面积为准,地类数据来源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三、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四、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鹤山段)古劳镇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