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公告
鹤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号
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将鹤山市共和镇平汉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0.3571公顷集体土地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安排作为商业服务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共和镇平汉市场“三旧”改造项目。
三、地块位置: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地块。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鹤山市共和镇平汉经济合作联合社,面积0.357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571公顷)。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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