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鹤山段建设项目龙口镇征收土地预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鹤自然征预公告字〔2025〕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合岗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合岗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合岗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合岗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和平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和平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天堂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天堂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天堂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天堂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天堂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湴蓼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古造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岌岗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荔枝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莲塘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蟠龙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三岗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三岗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三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三岗第十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水口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八字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八字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逢贵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巢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巢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巢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巢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巢联队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新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余庆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余庆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岗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昆中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松岗村麻岗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松岗村麻岗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松岗村麻岗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松岗村麻岗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安份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坳合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仓下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石龙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土兰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楼阁坊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庙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元岗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大朗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大朗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大朗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江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马岗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石路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龙口镇中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鹤山段建设项目用地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鹤山市龙口镇湴蓼

村、三洞村、三凤村、四堡村、松岗村、五福村、中七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7067公顷(40.600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鹤山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专此公告。

  附件:鹤自然征预公告字〔2025〕3号-龙口镇附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