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鹤山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鹤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标准(征询意见稿)》。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办〔2022〕20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
联系人:易俊杰
联系电话:0750-8890498
联系地址: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邮政编码:529700
电子邮箱:420955891@qq.com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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