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单位: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2.位置:鹤山市沙坪街道镇南筍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3.申请用地面积:26773.84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宅基地
5.划拨使用权人:鹤山市沙坪街道镇南筍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宗地公示期为10天(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12933
联 系 人:梁先生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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