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 | 位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划拨使用权人 |
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古劳镇下六工业区 | 2689.58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旺村四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村民委员会 | 253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村民委员会 | 999.89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村民委员会 | 2360.78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 | 2209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国庆股份经济合作社 |
沙坪街道办事处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边村民委员会 | 264.92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鹤山市沙坪街文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沙坪街道办事处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边村民委员会 | 1271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鹤山市沙坪街文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沙坪街道办事处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边村民委员会 | 2360.17平方米 | 商业用地、农村宅基地 | 鹤山市沙坪街文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沙坪街道办事处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边村民委员会 | 6114.58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鹤山市沙坪街文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沙坪街道办事处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边村民委员会 | 4228.19平方米 | 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鹤山市沙坪街文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宗地公示期为10天(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12933
联 系 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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