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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沙坪街赤坎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慎,遗失批准文号为鹤国土征字(1990)第263号、鹤国土征字(92)第469号、鹤国土征字(92)第470号的《建设用地批复书》正本、副本。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沙坪街赤坎村民委员会
代理人:刘润珍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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