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有关土地收储工作安排,拟由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鹤山市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作为政府储备地。根据《广东省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试行)》(粤自然资函〔2025〕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 收储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权利人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拟收储价格(元) |
鹤山大道旁侨顺公司地块项目 | 鹤山市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鹤山市沙坪街道楼冲村民委员会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2348.99 | 267762448.24 |
古劳镇双桥村委会华侨城公司地块项目 | 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鹤山市古劳镇双桥村委会 | 商服用地 | 56849.85 | 148393995.1 |
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鹤山市古劳镇双桥村委会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25073.49 |
二、公示期: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反馈至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裕民路38号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钟小姐
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8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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