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建以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实践,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强化局党组组织领导,健全普法机制,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坚持正确的普法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自然资源实际,务实开展普法工作。二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出台普法工作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把普法工作量化、具体化,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制度建设到位。进一步完善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并优化普法各项工作制度。
第二、严抓学法教育,筑牢法治根基,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普法,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七五”期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约60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二是坚持专题学法。以律师专讲、骨干宣讲等方式聚焦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法50多场,组织开展“从自然资源管理角度看《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把学习《民法典》与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学考结合。结合依法行政举办业务培训100余场,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线上线下学法考试,成绩均为优秀以上,通过以考促学,以学助考,进一步培养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第三、创新开展“四类普法”,增强宣传实效。一是主题普法。结合全国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依托,开展自然资源系列主题普法活动达50多场,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二是精准普法。组织干部职工进乡村、社区、学校开展普法,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向市民和学生等提供法律咨询、法规宣传。三是案例普法。采用视频、图文、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局牵头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在局办公大楼打造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文化走廊”,汇编自然资源典型案例,推行以案释法。四是多媒体普法。利用网络、电台等发布普法信息,依托LED电子屏、办事窗口面向市民普法,打造全方位的多媒体普法矩阵。
第四、抓好“四个突出”,深化法治惠民。一是突出普治并举。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大棚房整治、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查处一宗,教育一片。二是突出绿色普法。坚持科学规划先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城乡增减挂钩和拆旧复垦,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是突出普法惠民。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动工”;实行小微企业免缴登记费;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助推集成审批改革。四是突出制度普法。以“自然资源制度建设年”为契机,牵头拟定6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对我市工程砂石土余渣、配建社区公共用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征地拆迁补偿、新型产业用地方面进行规范。
2020年10月,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参加了2020年鹤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普法工作任重道远,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八五”普法中砥砺前行,推进普法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为构建法治自然资源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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