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宗地440784007002JB00001,坐落于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宗地面积213.97平方米,房屋于1966年建成,一直由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使用,该宗地因历史原因沿用至今还未办理土地登记,四邻无争议。现该宗地申请拟登记到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名下,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类型为批准拨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如对该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200290)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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