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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冯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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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国江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140号403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7)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111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国江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