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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余洪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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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洪木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民委员会从新下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第02060052号,登记面积73.3平方米,东至:福维,南至:树根,西至:洪木,北至:兆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洪木(已故)

  申请人:余炎华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