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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钟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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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金水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民委员会圩头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2030026号总字第61452号,面积270平方米,东至:钟沛林,南至:田,西至:田,北至:钟社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金水(已故)

  申请人:钟雪科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