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0290 联系人:易先生
序号 | 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坐落 | 宗地号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1 | 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祥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永久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民委员会 | 440784008001JA00071 | 6.1174 | 原宗地440784008001JA00034,权利人“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祥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屋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永久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龙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永丰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面积6.0765公顷。现扣除国有发证部分,合并非集体所有权部分,经重新指界核实,变更为宗地440784008001JA00071,面积为6.1174公顷,权利人为“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祥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永久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址山镇云中村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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