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宗地号440784005005GB02008,宗地面积124.64平方米,坐落:鹤山市桃源镇桃源大道南114号,该宗地因历史原因,一直沿用至今,使用权类型为划拔。现有权利人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如对该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属调查窗口,电话:0750-8202290)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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