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钟新文)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钟新文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新民村民委员会义联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91143号总字第701378号,面积164.8平方米,东至:水生,南至:光明,西至:竹林,北至:后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新文(已故)

  申请人:钟向灵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