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栢枝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富屋村民委员会富屋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桃)第08010037号总字第45415号,面积92.8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友成,西至:伟成,北至:柏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栢枝(已故)
申请人:李惠珍、李红珍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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