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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任锡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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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锡伦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马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7060062号总字第31149号,面积62.4平方米,东至:仕能,南至:昌荣,西至:海垣,北至:仕恒。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锡伦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