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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李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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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祥健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民委员会古造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16070055号总字第18902号,面积97.2平方米,东至:地,南至:地,西至:地,北至:福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祥健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