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4〕0211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883267 联系人:易先生
序号 | 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坐落 | 宗地号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1 | 鹤山市桃源镇竹蓢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鹤山市桃源镇竹蓢村民委员会 | 440784001011JA00116 | 0.1253 | 原宗地号440784001011JA00064,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竹蓢村塘尾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面积0.1710公顷。现经指界核实,变更为两宗地:宗地440784001011JA00115,面积0.0457公顷,权利人为 “鹤山市桃源镇竹蓢村塘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宗地440784001011JA00116,面积0.1253公顷,权利人变更为“鹤山市桃源镇竹蓢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民集体”。 |
2 | 鹤山市桃源镇竹蓢村塘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鹤山市桃源镇竹蓢村民委员会 | 440784001011JA00115 | 0.0457 | 原宗地号440784001011JA00064,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竹蓢村塘尾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面积0.1710公顷。现经指界核实,变更为两宗地:宗地440784001011JA00115,面积0.0457公顷,权利人为 “鹤山市桃源镇竹蓢村塘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宗地440784001011JA00116,面积0.1253公顷,权利人变更为“鹤山市桃源镇竹蓢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民集体”。 |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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