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公 告(赖新桥)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4〕0240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赖新桥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赖家珍、钟壬招

  不动产原坐落: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白水带山塘村

  不动产证书号:宗地号:440784010002JC00881,四至:东至伙强,南至空地,西至古福,北至空地,使用权面积:54.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咨询台

  异议书面材料联系方式:0750-8202289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