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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黄次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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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次福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上沙村民委员会黄屋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第04050027号,面积108.9平方米,东至:后山,南至:全稳,西至:发业,北至: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次福(已故)

  申请人:黄锦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