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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谭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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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佩英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汇源村民委员会元溪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08030028号,面积44.5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仲添,西至:仲添,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佩英(已故)

  申请人:谭启泰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