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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驱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邨27号402房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粤(2024)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20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嘉驱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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