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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刘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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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业生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合成村民委员会永乐村36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8)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13693号,面积56.24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刘欣强,西至:刘森仔,北至:刘文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业生(已故)

  申请人:叶刘东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