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下沙下佃村)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原权利人“下沙下佃村”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下沙村委会的《林权证》,证号:鹤林证字(2010)第8404022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宅梧镇下沙村下佃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梁有庆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