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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梁健、刘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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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4〕0401号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784执634号之二】及《执行裁定书》【(2024)粤0784执634号之二】,注销原登记于梁健、刘小红名下位于鹤山市鹤城镇鹤舞昆仑居住小区28栋902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075号、粤(2016)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076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