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叶永旋)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叶永旋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连北村民委员会大龙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704070号总字第123436号,面积56.1平方米,东至:开权,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景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永旋(已故)

  申请人:叶庆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