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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冯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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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锡荣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越塘村民委员会长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13050076号,面积127.3平方米,东至:路,南至:路,西至:仕奇,北至:锡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锡荣(已故)

  申请人:冯志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