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张国林)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张国林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古桥村民委员会中社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13)第000688号,面积84.26平方米,东至:炳和,南至:大路,西至:冠和,北至:金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国林

  2024年11月1日